关于加强教研室工作的意见

2020年10月29日 16:03    点击:
关于加强教研室工作的意见

教研室是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基层单位,承担着全院常规教学工作和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团队队伍建设等工作,因此,教研室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是学校教学质量能否进一步提高,公司产品改革工作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关键,它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。近年来,各教学系(院)的教研室活动中,对教研室的职责和教学的建设工作关注太少,甚至有的教研室活动流于形式。为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性,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,基于此考虑,对教研室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教研室的设置
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科、专业及所承担的教学工作,建立相应的教研室并报教务处备案。教研室一般设主任一名,经系(部)领导集体研究后聘任,教师[含系(院)领导、辅导员]均应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方向编入相应教研室。
二、明确教研室的工作职责
教研室主要职责是在系(院)主任的领导下,具体完成相关的常规教学工作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(实习基地)建设、团队队伍建设、师风师德建设等工作;负责本教研室所辖课程的理论教学、实践教学、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;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、提高教学艺术,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负责。
具体内容主要包括:
(一)每学期初,各教研室要对所辖教师的备课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各门课程的授课计划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。
(二)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(三)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,公共课和上课教师较多的专业课程,应建立集体备课制度。通过备课会统一讲课的基本内容、要求、进度和改进措施,集思广益,取长补短,充分发挥集体智慧,防止各自为教的现象发生。
(四)坚持日常性教学检查,全面了解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、讲课、辅导答疑、指导实验实习的情况,检查教师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(五)坚持检查性听课制度,教研室主任或指定有教学经验的教师,对每名教师的讲课每学期至少听二次,并将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内。
(六)组织本教研室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上公开课或示范课,督促青年教师旁听,以帮助青年教师迅速提高;组织教师对本教研室青年教师或员工反映大的教师进行检查性听课,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。
(七)积级组织教师进行教学方法,教学内容的改革。每学期应组织1~2次教学法和教学内容的研讨会。
(八)积极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工作,不断充实,更新教学内容。
(九)从实际需要出发,做好选订教材、编写教学大纲、教学指导书、考试大纲和讲义等工作。
(十)组织教师进行课程建设,课程建设应将责任落实到人并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,要以校级优质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为目标,提高学校课程建设的整体水平。课程建设中应注重课程体系的改革。
(十一)专业教研室是相应本、专科专业建设的负责单位,要在系(院)领导的统一部署下,做好专业申报和专业建设工作。
(十二)组织教师做好期末考试的命题、评卷、登分和复核工作;考试结束后,教研室应组织有关教师或主讲教师对试题和考试成绩进行总结,统计分析,以便对教学质量进行反馈。
(十三)建立教师教学档案,即记录每位教师承担教学的时间,总学时数,教学主要内容,教学效果及教学质量评议结果,作为今后教师提职晋级的主要依据。
(十四)做好教研室的各项教学文件的完善、修订和归档整理工作。
三、对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的要求
开展教研活动是教师之间促进学术交流、相互取长补短、共同提高的重要途经,各教研室应有定期研究教学的会议制度,每学期至少要开展5-6次教研活动,要求学期初有计划,每次活动有主题、有记录,期末有总结。
教师因故不能参加教研活动的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对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者,要进行批评教育,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要与校内津贴挂钩。
四、搞好教研室工作的具体措施
(一)转变观念,将“以教学工作为中心”落实到实处,在办公条件、办公场所等方面各系(院)要对教研室工作给予大力支持。
(二)各系(院)要从学校下拨的行政经费中拨出一部份作为教研室教研活动的经费。对担任教研室主任的教师应该核算一定的工作量。
(三)定期开展教研室工作交流。
(四)强化激励机制,各系(院)每学年要对教研室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,评选先进教研室并给予奖励。